百万中小企业可免费注册国家顶级域名,如何进一步数字化?******
1月16日,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主办的互联网基础资源赋能百万中小企业数字化行动(以下简称“行动”)发布会在京举办。本次“行动”将在未来两年内,为百万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注册国家顶级域名,降低IPv6地址(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地址长度为128位)的申请和使用费用,并以优惠价格提供主机、建站、邮箱等互联网应用产品和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实现“提质、增效、降本、减存、绿色、安全发展”等多重发展目标,紧跟数字化进程。
多位受访的参与此次行动的注册服务商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中小型企业现在大部分没有自己的品牌域名和官网,此次支持中小企业注册域名的行动,为企业减少了成本,同时注册商配套产品价格给予优惠支持,助力中小型企业数字化转型。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二级巡视员廉莉在现场表示,数字化转型是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新型工业化的必然选择。“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窗口期和战略机遇期,本次“行动”为破解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的共性难题提供了很好的工作思路。
助力中小企业降低数字化转型成本
在本次“行动”中,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将为国内中小企业免费提供100万个国家顶级域名和隐私保护服务,降低IPv6地址的申请和使用费用,参与行动的19家注册服务机构将为中小企业提供价格优惠的云解析、企业邮箱、SSL证书、云服务器、DNS解析产品、网站建设等互联网应用产品和服务。
谈及国内目前中小企业域名注册的现状,中万网络商务总监于建军对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称,中小型企业现在大部分没有自己的品牌域名和官网,基本借助第三方平台宣传和推广,此次行动为企业减少了成本,助力中小型企业数字化转型。
“域名其实是商标和版权在网络上的一个衍生,也是中小企业的一个标配。”互联网域名系统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简称ZDNS)副总经理冯硕对记者称,域名也是一个企业的流量入口,“用中国自己运营的域名,也更加安全可靠。”
新网域名业务总监杨纯也表示,参与本次行动的服务商除了提供域名注册,还提供互联网基础资源产品,并且给予很大的优惠降价。“在这个经济复苏阶段,能帮助中小企业解决成本问题。”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主任曾宇提出,此次行动,宗旨是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转得起、用得上、出效益”。他还强调,本次“行动”要坚持创新引领,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推动示范引领,释放中小企业转型潜力,形成数字化转型系统解决方案;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意识。
中小企业数字化绝大多数还在探索中
近年来,中小企业数字化得到了越来越多关注。中科三方总经理邹立刚认为,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要重点聚焦于数据、场景和数字技术。企业的智力成果、财务、人力资源等核心资产也是以数字化信息系统的方式管理和运营。“域名系统也是中小企业步入数字化的必经之路。”
不过在于建军看来,目前数字化转型还是国内中小型企业的短板,“部分企业还是没有重视起来企业数字化建设。”杨纯分析称,影响中小企业数字化进展的因素,一个是数字化成本,另一个是企业关于自身营销策略的思考。
“总体来看,我国中小企业的数字化绝大多数还处在探索阶段中,且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首先,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成本高、试错能力差,这是中小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的最大阻碍。其次,很多中小企业没有专门的技术团队和人才,缺乏数字化转型所需要的技术储备。数据安全也成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主要顾虑。”邹立刚说。
去年11月3日,工信部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面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方和地方各级主管部门,从增强企业转型能力、提升转型供给水平、加大转型政策支持等三方面提出了14条具体举措。工信部数据显示,中小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但我国产业数字化发展多年,成果大多集中在头部市场,对中长尾端的覆盖,还存在较大的“数字鸿沟”,真正享受到数字化“红利”的中小企业并不多。
如何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杨纯对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分析称,专业的事情还是交给专业的人来做,“现在基础资源服务商都有比较成熟的方案,还是要多加推广,让中小企业用户跟服务商有更紧密的联系,由服务商帮他完成线上的数字化转型。”
于建军表示,中小型企业目前比较迷茫,“可能过去也做过互联网品牌建设和推广,但是效果不好,进一步做好数字化转型需要客户的认可,需要选择优质服务商积极配合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
邹立刚表示,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一是需要政府政策的支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门槛,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的产品和服务等等。二是第三方技术服务商的技术支持,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域名、解析、建站、服务器等一整套的数字化转型所需。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